“真的非常感謝調解組的盡心調解,避免了一場誤會,及時化解了矛盾,節(jié)省了人力、物力,讓我們能安心地走接下來的政府采購流程。”京山市湖北紫來建筑有限公司負責人如是說。
近日,京山市政府采購電子平臺線上接到一起關于政府采購項目矛盾的投訴,隨后,市財政局工作人員立即組織投訴糾紛調解小組進行分析研判,認為可以運用調解方式化解矛盾,于是迅速聯(lián)系該供應商委托代理人和該項目采購代理機構,在征求雙方當事人調解意向后,決定組織訴前調解工作。經(jīng)充分溝通協(xié)商、釋疑解惑后,雙方當場握手言和并簽訂政府采購訴前調解協(xié)議書,投訴公司在京山市政府采購電子平臺線上申請撤銷投訴。京山市財政局從收到投訴書到調解成功,僅用了3天時間。
據(jù)了解,這是京山市優(yōu)化政府采購質疑投訴處理機制后的首個成功調解案例。優(yōu)化政府采購質疑投訴處理機制是今年湖北省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先行區(qū)改革事項,京山市財政局以此為切入口,在積極拓展線上質疑投訴渠道的同時,同步探索調解、約談等訴前解決機制,最大程度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營造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
下一步,京山市財政局將按照“依法依規(guī)、誠實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則,堅持推行先調解后裁決、調解與裁決并行的模式,對政府采購領域質疑投訴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理”,將屬于調解范疇內的矛盾化解在源頭、把問題解決在初期,更好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王清青)